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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顺利将监所检察科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科

时间:2017-04-14 阅读:633
作者:本站
  日前,我院按照省院《关于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机构统一更名的通知》的精神要求,顺利完成刑事执行检察机构的更名工作,从机构和职能上有力保障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有序开展。
  自接到更名通知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政工部门积极与区编办做好沟通衔接工作。监所检察科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科,在工作职能上同样发生了变化,增加了财产刑执行监督、强制医疗执行监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以及社区矫正执行监督等,工作场所也从大墙内延伸至社会各个角落,将更加有力地保障修改后刑诉法和刑诉规则赋予的各项刑事执行检察职责落到实处。
  下一步,我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将进一步弘扬“忠诚、执着、担当、奉献”的张飚精神,依法规范履行职责,围绕更名全面开展宣传活动,并对新增监督职能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推动,以更名为契机,使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在更宽层面更好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