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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对一宗故意杀人案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

时间:2018-02-03 阅读:692
作者:本站
   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我院对一宗故意杀人案被害人叶某奎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8000元,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彰显检察人文关怀。 



    叶某奎系一宗故意杀人案的被害人。2017年6月,被告人叶某信与邻居叶某奎(66岁)、古某芬夫妇因住家屋后排水问题发生口角,叶某信在争吵过程中将古某芬推下屋坎。 因两家素有积怨,叶某信随后返回其家中拿菜刀将被害人古某芬杀害,叶某奎也因此受了轻伤。为治疗伤势,叶某奎多次接受手术,花费了巨额医疗费,而被告人家属在案发后仅赔偿了两万元。叶某奎及其家属多次向亲戚朋友借钱,导致负债累累。被害人叶某奎承受着失去结发妻子和债台高筑的双重打击,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我院控申部门在了解情况后,及时向分管领导曾华生副检察长汇报,并主动向被害人告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权利。在接到申请材料后,及时向案件承办人和当地村干部了解情况,在对叶某奎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曾华生副检察长受梁振悦检察长的委托,亲自带领控申部门干警到被害人家里进行核查了解,并鼓励其调整好心态,积极面对生活。经严格审查,确认叶某奎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及时发放了司法救助金8000元,帮助缓解了叶某奎家庭的经济困难,让其感受到司法温度。
    近年来,我院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认真贯彻国家司法救助精神,用好用准司法救助政策,主动对符合条件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擦亮了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