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司法 纾解民困——我院成功办理一宗民事执行和解案件
时间:2018-11-12 阅读:684
作者:本站
近日,我院成功办理一宗民事执行和解案件,对一宗交通肇事损害赔偿未执行到位案件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今年7月,申诉人刘某权认为梅县区法院在执行其与黄某林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时存在违法执行的情形,侵犯其合法权益,遂到我院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我院受理此案后,立即展开案件审查工作,到法院调阅执行案卷材料,向承办法官了解情况、询问当事人等。经审查,梅县区法院已按照法律相关规定穷尽执行措施,不存在执行不力、执行不到位的情形,我院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院承办人了解到申诉人刘某权因被执行人黄某林不履行生效裁判义务,导致治疗费用不足,手术延期,生活困难,遂将此情况告知该院控告申诉部门。控告申诉部门立即开展核查了解,依法查明申诉人刘某权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及时向其发放了国家司法救助金5000元,缓解生活实际困难。为了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化解双方矛盾,我院承办人本着司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多次撮合双方当事人进行执行和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意愿,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书,被执行人承诺会自觉履行协议。双方对检察机关依法、公正地调处他们的纠纷表示满意。
此案的成功办理,既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又为我院做好诉讼监督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今后,我院将继续加大执行监督力度,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为民排忧解难,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