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该案被告人叶某与被害人洪某某是朋友关系,在日常相处中,叶某得知了洪某某的手机解锁密码、微信账户及支付宝账户的支付密码。因沉迷于赌博,叶某遂产生从洪某某处偷钱进行赌博的念头。2019年4月16日至22日,叶某在洪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操作洪某某的手机,分多次将洪某某的微信账户和支付宝账户中的113000元以微信转账或支付宝转账的方式转至自己的微信账户或支付宝账户上,并将部分转账记录删除,将手机银行短信提醒设置到黑名单。后将盗窃得来的钱用于赌博和日常开销。
观摩现场
庭审中,公诉人沉着冷静,面对被告人和辩护人提出的种种辩解,从容应对,取得了预期的庭审效果。参加观摩庭审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充分肯定了公诉人的庭审表现,认为公诉人庭审精神面貌好,举证充分、论证严密,具有很好的庭审应变能力。
庭审后,我院还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赠送了《四大检察案与评》一书,并征求了他们对我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