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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派员提前介入一宗涉疫情妨害公务刑事案件

时间:2020-02-13 阅读:716
作者:本站

​​为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依法履行检察职能,营造有利于疫情防控的良好法治环境,2月12日,我院派员提前介入一宗涉疫情妨害公务刑事案件。

经查,2020年2月11日10时许,犯罪嫌疑人宋某春未佩戴口罩驾车经过桃尧镇某新冠防控卡点时,不配合防控人员检疫工作,并出言谩骂工作人员。该卡点人员报警后,民警即赶往现场。宋某春不接受民警要求配合检查的告诫,并拨打电话叫朋友来现场。防疫卡点过往车辆、人员较多,为避免人员聚集,民警口头传唤宋某春到桃尧派出所配合调查。宋某春拒不接受,并用手推打两位民警。随后宋某春被传唤至桃尧派出所接受调查。

我院依托前期与区公安分局建立的涉疫情刑事案件联动机制获知案件信息后,主动派出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侦查,熟悉掌握案情,并引导侦查机关进一步收集固定证据。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我院将密切关注跟进本案,及时掌握案件进程及取证情况,依法从严打击涉疫情犯罪,依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