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在审查罗某勇、林某某等3人涉嫌寻衅滋事一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罗某勇有其他犯罪事实,且罗某勇的哥哥罗某君对该犯罪事实进行冒名顶包,企图帮助弟弟罗某勇逃避法律责任,有窝藏包庇嫌疑,但公安机关未对罗某君进行立案。我院立即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
6月8日
我院收到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说明,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成立。
6月17日
我院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立案通知书》,该局收到通知书后,次日对罗某君涉嫌窝藏包庇进行立案侦查。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