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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案后回访 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时间:2021-05-08 阅读:801
作者:本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日前,我院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对本院依法决定不起诉的涉民营经济工商户陈某政进行上门回访,发放问卷调查,提供法律咨询等帮助服务。

2018年10月1日晚,陈某政(工商户)驾驶轻型厢式货车(载徐某坚)由蕉岭县往梅县区城东月梅批发蔬菜。行驶至梅县区城东镇上坑村路段时,追尾碰撞同方向在前行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造成徐某坚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案发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陈某政赔偿死者家属118万元人民币,并取得谅解。我院综合考量全案量刑情节后,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对其作不起诉处理。

回访期间,检察官仔细询问了解陈某政经营情况和司法需求,鼓励其放下包袱安心经营,并发放问卷调查,征求对我院检察人员有无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如何更好地服务、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陈某政对检察机关上门回访感到满意,希望检察机关加大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护力度,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时感谢司法机关对其宽大处理,表示会从中吸取教训,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努力把店铺经营得更好,以感恩的心回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