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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吴少荣检察长到梅县区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

时间:2021-08-27 阅读:1005
作者:本站


为推动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落实到检察办案一线,8月25日,梅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少荣带队到梅州市人民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参观了梅县区检察院新建成的检察听证室和远程问话室,听取了今年来梅县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梅县区委书记、区长温助民,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金芃,梅县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培军及班子成员参加有关调研活动。

温助民充分肯定了梅县区检察院今年来在服务保障区委工作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民生民利等方面所作的努力,希望梅县区检察院以更高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继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梅县区发展大局,以有力履职和检察服务促进梅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推梅县区争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排头兵。要以政治建设引领检察业务发展,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帮助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和矛盾纠纷,积极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以检察保障助推平安梅县、法治梅县建设。

吴少荣强调,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这一历史性时刻,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对新时代检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意见》,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办案人员要更新司法理念,将“少捕慎诉慎押”理念落到实处,降低审前羁押率,提高办案质效,同时要突出检察监督作用,盯紧批捕、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量刑建议等重要办案环节,加强办案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行为,促进公正、高效司法。

吴少荣指出,抓基层打基础是久久为功之事,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进入了第二阶段,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趁势而上,突出党建政治引领,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刻认识学习党史的重要性,增强党员意识、组织观念。他要求,要把党建和业务相融合,把讲政治和抓业务相结合,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以求极致的要求履职尽责,在司法办案中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要持续加强队伍管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要求,激发队伍攻坚克难、探索创新的担当作为,不断开创基层检察工作新局面,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助推梅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