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梅县金柚”地理标志保护,助推区域特色产业发展,4月8日,梅县区检察院组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丙村镇政府,就如何推动“梅县金柚”地理标志保护等问题,召开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磋商会,研究综合治理措施。
会上,梅县区检察院干警通报了涉“梅县金柚”地理标志调查情况,并就办案中发现的“梅县金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推广使用不够、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专用标志的区分保护宣传不够、农产品加工仓储过程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涉地理标志农产品包装标识和网络销售不规范等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事项和建议,督促依法履职。
与会单位分别介绍了“梅县金柚”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情况,结合自身职责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通过磋商交流,大家一致达成共识,表示将对照磋商函内容依法履职、落实整改,共同做好“梅县金柚”地理标志产品的品质把控、安全生产、地理标志推广使用、品牌宣传等工作。
接下来,梅县区检察院将继续深化“检察监督+行政执法”协同保护机制,共同服务保障“梅县金柚”产业振兴发展,维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助推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