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按照梅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的部署要求,梅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巡回检察组决定于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8日,联合对梅江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交叉巡回检察。
巡回检察组将通过听取报告,谈话调查,受理来电、来信,实地巡察,调阅案卷档案等方式,依法对社区矫正执法活动进行检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社区矫正对象及亲属来信、来电,依法向巡回检察组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巡回检察组联系电话:0753-2526703 0753-8898679
通信地址: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梅州市平远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特此公告
梅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巡回检察组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