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服务区委中心工作,4月1日,梅县区检察院组织召开“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 强化燃气安全监管”磋商座谈会。区委常委、副区长吕瑜泉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梅县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培军主持,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等7个行政职能部门和各镇政府(高管会、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梅县区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详细解读了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的制发背景和主要内容,通报了梅县区检察院“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生产经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就走访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磋商意见。
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科工商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负责同志结合各自职能,围绕“如何加强燃气安全生产监管”充分发表意见,并表示将认真学习贯彻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增强燃气安全生产监管意识,加强各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检察机关推进整改落实,帮助相关经营者规范经营,切实筑牢燃气安全生产防线,消除公共安全隐患。
李培军指出,安全生产,重于泰山。检察机关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各镇政府(高管会、办事处)要加强协作配合,以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为契机,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一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扛在肩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八号检察建议”的要求,对标对表将检察建议内容落地落实落细,进一步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保障安全生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要贯彻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形成防范安全风险的工作合力。注重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情况互通,对燃气安全问题逐一对照督促整改,狠抓监管责任落实。同时,增强检察一体化意识,落实监督办案一体化要求,多维度推进安全生产溯源治理。三要深化专项监督工作成效,推动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对排查出的问题,厘清责任主体,压实燃气用户自我管理责任、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不断完善燃气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常态化。
吕瑜泉对梅县区检察院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生产经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 推动安全生产溯源管理予以充分肯定。他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安全生产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增强忧患意识、底线意识和责任意识,从严从实抓好安全工作,从根本上、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坚决全覆盖深查彻改风险隐患。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检察机关磋商建议抓好整改落实,组织专门力量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规范燃气供应站点建设,严格燃气市场准入管理和规范经营许可审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要进一步增强联动发力,坚决保障燃气安全工作取得实效。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职能部门和属地镇政府按职权严格规范开展燃气安全执法,在执法办案中强化指导和落实,提升联动执法的工作实效。加大对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教育,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