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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烈士纪念设施 守护英烈公共利益
发布时间:2020-09-30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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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缅怀先烈、不负英魂,今年8月起,我院在全区范围开展了“保护烈士纪念设施”专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有效推动解决烈士纪念设施年久失修、保护不全面等问题,烈士纪念设施“褒扬烈士、教育群众”主题功能得以继续充分发挥。
 
今年9月初,我院主动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沟通联系,深入了解辖区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名称、数量、现状、管理、保护等情况,并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以来各镇在英雄烈士权益保护与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管理进行摸排。在掌握基本情况后,我院指定一名公益诉讼检察干警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常态化联系,就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等方面交流心得、达成共识,着力形成维护英烈尊严和合法权益的工作合力。

 
9月11日起,我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对辖区各镇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及周边环境管理等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走访,发现个别革命烈士纪念碑部分碑文出现松脱、碑体长有杂草影响碑体安全、碑文上英烈芳名模糊不清,纪念碑保护范围内有机动车私自停放、勾划娱乐活动界线等问题,影响烈士纪念设施应有的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损害了革命烈士的形象、尊严和荣誉,导致社会公众对烈士的缅怀、瞻仰和接受教育的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针对发现的问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我院迅速启动英烈保护的公益诉讼检察程序,对相关属地行政管理部门未能依法全面履职致使公益受损的予以立案,充分运用诉前磋商机制和诉前建议程序激发行政机关增强英烈保护的主动性、积极性。
 
 
通过我院行政公益诉讼立案、与相关部门及时沟通,相关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工作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视、着手实施,表示将在检察机关的督促下对辖区的烈士纪念设施加大修缮保护力度,并在我国法定的“烈士纪念日”——9月30日组织干部敬献花圈、缅怀教育等,以有效传承和弘扬英烈精神、爱国主义精神。
 
英雄烈士是民族的脊梁,每个公民都应永远铭记!今后,我院将继续履行英烈权益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共同捍卫英雄烈士的尊严荣誉、共同守护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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