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开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本院决定对邓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举行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案件名称
邓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
二、 听证会时间
2025年2月25日(星期二)下午3时30分
三、 听证会地点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侨乡村
四、 参会人员
检察办案人员、听证员、当事人、侦查人员。
五、 旁听人员人数、报名条件、方法及有关权利义务
(一)人数:4名。
(二)报名条件: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预约。
(三)报名方式:通过电话预约(0753-2589107),报名时应当提供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准确的联系方式等个人基本信息。
(四)有关权利义务:旁听人员在听证会上只能列席旁听,不能发表意见,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
特此公告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