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开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本院决定对金***有限公司、梅州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立案监督一案举行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件名称
金***有限公司、梅州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立案监督案件。
二、听证会时间
2024年2月27日(星期二)上午9时30分。
三、听证会地点
本院后栋一楼听证室。
四、参会人员
检察办案人员、听证员、侦查人员、旁听人员。
五、旁听人员人数、报名条件、方法及有关权利义务
(一)人数:4名;
(二)报名条件: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预约;
(三)报名方式:通过电话预约(0753-2589691),报名时应当提供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准确的联系方式等个人基本信息;
(四)有关权利义务:旁听人员在听证会上只能列席旁听,不能发表意见,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
特此公告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