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开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本院决定对房星举报薛某某涉嫌非法经营、高利转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举行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件名称:房星举报薛某某涉嫌非法经营、高利转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二、听证会时间:2023年7月25日(星期二)上午9时00分
三、听证会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检察院后栋一楼听证室。
四、参会人员:公安、检察办案人员、听证员、举报人
五、旁听人员人数、报名条件、方法及有关权利义务
(一)人数:3名。
(二)报名条件: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预约。
(三)报名方式:通过电话预约(0753-2589681),报名时应当提供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准确的联系方式等个人基本信息。
(四)有关权利义务:旁听人员在听证会上只能列席旁听,不能发表意见,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
特此公告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