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7日在梅县区第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培军
各位代表:
我代表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五年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扎实推进,办案质效和公信力明显提升,各项检察工作取得长足发展。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用心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积极服务保障“两高一场”(高铁、高速、机场)建设,协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效确保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出台《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15条意见》,落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2241”工作举措,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上门走访民营企业,进一步加强检企联系,努力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批捕23人,起诉61人。依法妥善办理涉民营企业家的案件,做到慎捕、慎诉、慎押,不批捕7人,不起诉4人,改变强制措施2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加强案后回访,帮助企业疏堵管理和制度漏洞。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依法监督撤案3件。办理的1件涉民营企业家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保护民营企业精品案例。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组织干警下沉城乡社区、农村一线,积极参与联防联控。提前介入涉疫刑事案件,批捕妨害疫情防控、制假售假、诈骗等涉疫刑事犯罪14人、起诉16人,办理的2件涉疫案件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出台《关于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强化对辖区部分超市、药店和农贸市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监督,开展“消毒餐具饮具卫生安全”专项监督,稳妥有效地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参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洗钱等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起诉22人。突出法治助力精准脱贫,办理涉农资刑事犯罪案件3件3人,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1件24人,发放救助金46.9万元。选派干警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帮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投入170.87万元帮扶驻点村。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36人,办理大气、水、土壤和固体废弃物等污染防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52件,提起全市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开展整治扬尘污染维护环境公益专项行动、“规范汽车清洗美容维修经营服务”公益诉讼专项工作、“整治养殖场污染 助力美丽乡村建设”专项活动,督促关闭或整治非法养殖场18家。开展“保障梅县区水库水质和食用水产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全区检测水库水质得到有效改善,该案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
二、坚持紧扣民心、为民司法,助推更高水平的平安梅县建设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256件2055人,批捕953件150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632件2598人,起诉1373件2117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起诉“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犯罪26人。起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208人,抢劫、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447人。加大惩治电信网络诈骗以及利用网络赌博、泄露个人信息等犯罪力度,起诉122人。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建立案件移送、案件会商等6项专项工作机制,加强内外联动,加大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力度,共起诉涉黑恶犯罪15件102人。推动“打财断血”“打伞破网”,移送职务犯罪线索7条。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4份,推动“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推行职务犯罪侦查“五个一”工作机制,2017年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件7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件4人。开展预防调查6次,警示教育和法治宣传活动40场次,发出预防检察建议6份,与邮政公司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将廉政文化传播到千家万户。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2018年反贪、反渎部门转隶后,继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作用,加强监检衔接配合,起诉职务犯罪24人。
用法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建立“阳光未检工作室”,打造集办公办案、心理疏导、社会调查、预防矫治为一体的专业化办案平台。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批捕70人,起诉61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依法从宽处理,不批捕16人,不起诉3人,附条件不起诉4人。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启动全市首例附条件不起诉异地监督帮教,开展疫苗和儿童药品专项检察监督、危险玩具专项监督、校外午托机构食品和消防安全专项监督等。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加强与人大、教育、民政、学校和社工组织的沟通联络,推动构建未成年人社会关爱体系。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组建法治副校长队伍,开展“五进”法治宣讲活动48场次。
大力推进检察环节社会综合治理。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受理群众信访457批571人次,均做到“七日内程序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拓展司法为民渠道,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群众表达诉求、查询案情、法律咨询等提供便利。正确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打造“一三四”刑事和解工作模式,促成刑事和解32件35人。积极推进检察听证工作,召开公开听证会25场次,通过释法说理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
三、坚持宪法定位、强化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持续加大刑事诉讼监督力度,实行“每案必监督”,发出立案监督7件、撤案监督7件,纠正漏捕39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28人,纠正遗漏同案犯13人,改变定性39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3份,监督质效大幅提升。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办理的 1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件。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核查羁押期限2833人次,排查整治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908件,监督和纠正刑罚执行环节违法案件578件,核查监督财产刑执行案件65件。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监督,有效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虚管现象的发生。开展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检察专项活动,保障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有序开展。
做强民事检察。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31件,其中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8件,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3件。办理的1件物权保护纠纷执行检察建议案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贯彻落实民法典精神,发出个案检察建议8件,类案检察建议1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10件,办案中注重做好释法说理,帮助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成民事执行和解3件,实质性化解一起长达5年多的民事争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做实行政检察。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职能作用,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71件,发出检察建议73份,1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通过公开听证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促进案结事了政和。通过办案,督促退还非法占用耕地562平方米、林地1150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4座。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工作理念,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24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17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件,办理的11件案件被市级以上检察机关评为公益诉讼优秀或典型案例。在全市率先启动“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多种修复生态模式,切实保护森林生态,通过办案共挽回生态环境损失37.89万元。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开展“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农村饮用水、城区二次供水安全”“网络餐饮公益诉讼”、食品自动售卖机整治等专项监督,着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加强对中央补助资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专项资金的监督,通过办案共督促追回国有财产215.29万元。开展规范医疗废水废物处置、维护消防安全公益、英烈保护专项监督工作,不断加强新领域案件办理力度。
四、坚持深化认识、把握导向,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牢牢把握司法体制改革方向和要求,开展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以检察官员额制为基础,组建办案组织,增强一线办案力量。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构建正面激励与负面评价相结合的业绩考评体系,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坚持司法亲历性,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166件,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完善业务数据研判、案件评查等工作机制,推动实现全流程、立体化检察管理。
全面推进内设机构改革。针对检察职能的调整、法律监督总体格局的重塑,有序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围绕新时代检察职能职责定位,制定与本院实际相适应的机构改革方案,内设机构精简为8个,机构设置进一步优化。
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机制改革。运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提高检察官“捕”“诉”综合能力,实现办案效率、质量和效果的“三提升”。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落实保障当事人各项合法权利的制度,履行好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共对刑事犯罪626件902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五、坚持固本强基、提升素质,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持续强化党的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第一议题”制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打造“三个三”党建工作模式,为党建工作注入新的动力活力。系统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87场次,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践行初心使命。
持续提升专业能力。加大领导素能、专项业务、岗位技能培训力度,有效提升了干警的综合素质。坚持以实战、实用、实效为导向,开展大学习大练兵活动,通过案件研讨、观摩庭审、业务知识竞赛、“每月一讲”等活动,提升办案素能。涌现出一批全国、省、市先进个人、业务能手,获得市级以上集体荣誉16项,84人次受到上级表彰奖励。
持续加强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压实“一岗双责”,盯紧办案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强化风险防控。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抓实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坚持边学边查边改边建,扎实开展“七查”工作,专项整治顽瘴痼疾,形成正风肃纪强检长效机制。严抓“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做到逢问必录。加强检务督察,坚持“每月一督察、每月一通报”,及时发现整改存在的问题,有效端正检风检纪。
持续深化检察文化。重视文化的引领和凝聚作用,组织开展青年文化沙龙,组建各类兴趣小组,活跃机关文化氛围。将党建与文化育检相融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团体活动,增强党建知识,活跃机关文化生活,增进队伍团结和谐。组织志愿者开展访贫问苦、义务植树、法治宣传、文明交通、“周末挂点双到”等志愿服务活动,增强干警进取奉献、服务社会意识。
六、坚持主动公开、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依法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决贯彻人大决议,坚决执行向人大报告工作制度,不断加强和改进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获得肯定。加强代表委员联络,上门走访部分人大代表,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案件公开审查、检察开放日、观摩公诉出庭、公开听证等活动,定期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切实保障代表委员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拓展检务公开渠道。稳步推进新媒体宣传矩阵建设,通过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及时发布检察信息,实现检察工作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举行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2场,公开重要案件信息31条、生效法律文书1380份、程序性信息2697条,切实推动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五年来区检察院司法理念深化转变、司法办案更加规范、司法公信力持续提高。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前瞻性、精准性、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落实检察新理念还要持续加力,主动融入国家治理体系、依托司法办案推动解决突出社会问题还有差距;三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够充分平衡,离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四是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提升,纪律作风建设需持续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重点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们将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部署要求,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体系、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主线,围绕梅县区委“三新三城”建设主线和打造生态惠民富民、宜居宜业宜游的“叶帅故里 大美梅县”的目标,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进一步立足本职、抓好办案,强化素质、提升水平,推动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努力书写更新更美的时代篇章。
一是更高站位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讲政治与强业务、顾大局与抓办案有机统一,以更优的检察履职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二是更加主动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精准服务发展大局,持续落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检察政策,依法惩治和预防经济金融领域犯罪,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依法办理涉农案件,用好司法救助制度。
三是更大力度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司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矛盾化解同步推进,加强检察环节诉源治理。
四是更实举措做优新时代法律监督。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深化刑事审判、刑事执行监督。深入推进民事审判、民事执行监督,完善和落实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以化解行政争议为牵引、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延伸的行政检察工作格局。办好公益诉讼案件,突出解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损害公益问题。
五是更高标准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四个铁一般”要求,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专业化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夯实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各位代表,新征程赋予新使命。我们决心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更加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以高度的检察自觉和检察担当,为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广东样本、推动梅县老区苏区全面振兴发展步步高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附件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词说明
1.“2241”工作举措:重点打击2类犯罪(侵犯民企合法权益犯罪、破坏营商环境犯罪)、审慎把握2个标准(定性定罪、适用羁押强制性措施)、切实加强4项监督(刑事检察监督、民事检察监督、行政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全力延伸检察职能(主动走访、制发建议、风险防控等)。该工作举措立足司法办案,延伸检察职能,精准对接民营企业司法需求,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依法、平等、全面保护,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2.国家司法救助:指我国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紧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3.职务犯罪侦查“五个一”工作机制:2017年3月,我院制定出台职务犯罪侦查“五个一”工作机制,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始终贯穿执行“一案一承诺、一案一旁听、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座谈、一案一宣传”的工作机制,推进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科学发展。
4.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教职员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简称“一号检察建议”)。这份检察建议是历史上首次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名义发出,核心内容是: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
5.“一三四”刑事和解工作模式:是指开展刑事和解遵循“一个原则、三步走、四保障”工作模式。一个原则,即坚持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三步走,即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分检力下沉摸底、内控审批把关、外联社会力量三步走;四保障,即通过司法救助、羁押必要性审查、检察听证、回访考察四项措施保障刑事和解效果。
6.“一手托两家”:检察机关通过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在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中,不仅监督法院的司法行为,同时监督纠正行政机关的行政违法行为,达到既维护司法公正,又促进依法行政。
7.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检察机关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范围主要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行为,进行受理、审查、裁定和实施行为;在监督过程中,发现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规范、违法或者制度漏洞等,检察机关也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
8.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检察机关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作用,通过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和促成和解、公开听证、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方式,促使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与行政相对人及利害关系人之间产生的争议得到彻底、有效、妥善解决。
9.“四个最严”:2019年5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发布,提出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10.“三个三”党建工作模式:我院结合自身实际,打造出“夯实三个支撑(精神支撑、理论支撑、素质支撑),巩固三个平台(党组、党支部、团支部),突出三个抓手(制度保障、示范带动、督促考核)”的“三个三”党建工作模式,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