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检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公开听证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9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1238
字号:【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开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本院决定对古某平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拟不起诉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和解举行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件名称

古某平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

二、听证会时间

2022年8月12日(星期五)上午9时00分

三、听证会地点

本院后栋一楼听证室

四、参会人员

检察办案人员、听证员、旁听人员

五、  旁听人员人数、报名条件、方法及有关权利义务

(一)人数:10名;

(二)报名条件: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预约

(三)报名方式:通过电话预约(0753-2526235),报名时应当提供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准确的联系方式等个人基本信息;

(四)有关权利义务:旁听人员在听证会上只能列席旁听,不能发表意见,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

六、其他事项

参会人员如活动前7天内有国内低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或活动前10天内有境外旅居史;或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或接触过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和观察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听证会前,参会人员须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凭“粤康码”绿码、行程码进入会场,全程佩戴口罩。

特此公告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8月9日     


微信公众号

新浪微博

头条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