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检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公开听证
搭建公开听证平台,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发布时间:2020-12-17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1511
字号:【  
日前,我院组织召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公开听证会,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职律师等3人作为听证员,执行机关、被执行人及原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共同参加。听证会由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熊伟光主持。
 
听证案件系一起河砂加工场非法占用耕地行政检察案件。2017年,梅县区一河砂加工场未经批准占用耕地兴建临时堆料场,区自然资源分局对河砂加工场依法作出退还土地、限期拆除、罚款1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但河砂加工场一直未履行。2019年6月,区自然资源分局依法向兴宁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9年10月,兴宁市法院作出准予强制执行裁定,由梅县区石坑镇政府组织实施退还土地、限期拆除,由梅县区法院强制执行罚款事项。但我院在调查中发现,行政裁定生效后长达一年多时间里,该耕地仍被建筑材料占用,且罚款一直未缴纳到位。承办检察官多次到河砂加工场、行政机关走访调查,了解到各方对“是否应当立即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应当采取何种执行方式”等存在争议。通过进一步调查,我院认为该案有行政争议化解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播放了有关视频。区自然资源分局、区法院、石坑镇政府和河砂加工场代理人围绕争议焦点逐一陈述、发表意见。河砂加工场代理人还提出因受疫情影响,目前确实无力按照行政处罚决定期限缴纳罚款,申请适当延期。听证员一致认为应当执行行政裁定,且涉案土地为耕地,耕地资源不容侵占、毁坏;鉴于河砂加工场实际困难,建议相关部门准予适当延期缴纳罚款。区自然资源分局表示,会充分考虑当事人现状,同意其提出的延期申请但应确保缴交到位。河砂加工场代理人当场表示愿意接受处罚,配合做好退还土地、拆除工作,争取尽快缴纳罚款。


 
熊伟光对听证会情况进行了总结。他强调,“保粮食能源安全”是“六保”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想方设法保护,尤其要抓好耕地保护。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不仅是各级政府的责任,也是司法机关共同的责任。召开此次听证会是检察机关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有益尝试,我院将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与会人员认为,本次听证会程序规范、公开透明,既充分保障了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权利,又保障了法律的正确实施,提升了耕地保护意识。用听证方式搭建沟通的平台,以公开促公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切实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微信公众号

新浪微博

头条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