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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就一起过失致人重伤案举行拟不起诉公开听证
发布时间:2020-09-04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1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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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院就一起过失致人重伤案举行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区人大代表、律师代表、村干部代表、办案民警和犯罪嫌疑人及辩护人参加了公开听证,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曾华生同志出席了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曾华生副检察长首先对举行公开听证的目的意义作了阐述。随后,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和拟作不起诉的法律依据。经审查,该案犯罪嫌疑人吴某与被害人是亲兄弟关系,2019年12月,因家庭琐事,双方发生争执,被害人用瓷碗砸犯罪嫌疑人吴某头部后,犯罪嫌疑人吴某用手扯被害人上衣往后推搡,致被害人踩空跌至天井,造成颈椎受伤,经鉴定,属于重伤一级。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吴某积极主动照顾被害人,支付了医疗费并赔礼道歉,经多方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并签订刑事和解协议,被害人请求司法机关免于追究犯罪嫌疑人吴某的刑事责任。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综合考虑双方家庭关系,且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意较小、情节较轻,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从修复家庭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角度出发,我院拟对犯罪嫌疑人吴某作不起诉。

听证会上,犯罪嫌疑人吴某当场悔过,并表示将积极履行赔偿协议,尽力照顾好被害人,希望得到从轻处理。侦查机关代表就案件情况等进行了补充说明,与会听证人员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后,依次发表意见,一致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检察机关对该案的定性准确,结合犯罪嫌疑人的悔罪表现,从促进社会和谐角度出发,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吴某作不起诉的处理决定。

听证会结束后,经对全案审查和综合各方意见,我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吴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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