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梅州市委平安办印发方案,决定从5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平安卫士”选树活动,广泛宣传推广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崇高品质和可贵精神,引领全市平安建设队伍筑牢政治忠诚,砥砺担当作为,营造学习先进典型、崇尚先进典型、争当先进典型的良好风尚。梅州政法微信公众号特开设“平安卫士”专栏,将陆续推出先进典型事迹,敬请垂注!
杨文彪,中共党员,现任梅县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该同志于2006年参加检察工作以来,先后从事反贪、刑事、公益、民事、行政等检察工作,于2017年被梅州市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2021年7月被评“梅州市扫黑除恶先进个人”,多次被梅州市检察院记“个人嘉奖”;在梅县区检察院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年度考核优秀等。
认真履职,敢于担当,带头办理特重大疑难复杂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发挥率先模范作用
曾担任梅县区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办公室的副主任,杨文彪同志服务大局,主动作为,带头办理梅州市检察院交办的“2.15”黑社会专案, 2.15专案全案被告人数众多,绝大多数主犯零口供,涉及罪名繁多,卷宗200多卷。面对这些等实际困难,杨文彪同志放弃节假日休息加班加点连续上班45天、克服各种困难,全力以赴赶办案进度,形成957页50余万字的审结报告,使案件如期开庭。庭审时间长达13天,辩护律师高达42名,均创当时梅县区检察院之最,二级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
创新“一三四”刑事和解工作模式,助力社会治理
2020年初,杨文彪同志牵头制定“一三四”刑事和解工作模式,助力梅州“平安之乡”建设。这一工作模式以逐步建立具有特色的刑事和解工作模式为目标,坚持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通过检察人员从中调和、释法说理,拓宽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有效沟通渠道,消除对立状态,促使被害人因犯罪造成的物质、精神损失得到有效补偿,促进加害人改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
在确立该工作模式后,刑事办案检察官增强主观能动性,努力将“一三四”刑事和解工作落到实处,极大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收获了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能动履职,以案促公正,为企业纾困解难
2023年上半年,杨文彪同志在履行行政检察工作职责中,发现一镇政府在查处林业违法行为时可能存在行政违法情形,遂依法开展了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2016年,两家茶业公司向当地镇政府提出农用设施用地申请取得批准同意。2023年,该镇政府根据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违法图斑情况和第三方出具的林地使用现状调查报告,认为两家茶业公司存在违法使用林地的行为,决定行政立案查处。
据了解,根据相关规定,销号违法图斑必须先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当事人履行完毕后才能按程序上报销号,但如果仅根据这个规定就对涉事企业作出行政处罚,明显存在错误。为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杨文彪同志多次走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沟通相关事宜,共同协助、指导该镇政府依法做好违法图斑销号工作,最终图斑销号申请获得上级系统审批通过。
最终根据案件审查、调查核实和公开听证情况,梅县区检察院依法向该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在充分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该镇政府采纳了检察建议,对企业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