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来到未检部门也大半年了,除了参与阅卷、讯问、庭审等常规工作,还到华侨城广场参加法治宣传活动,在特殊教育学校为孩子们带去专题法治课,给学生家长们撰写过公开信,参与拍摄了我院出品的预防校园欺凌公益微电影《一双白球鞋》等等,日子过得忙碌而充实。蓦然回首,总是有那么一些事一些人让我感触颇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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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罪行轻微,属于初犯偶犯的涉罪未成年人,我们一直坚持“少捕慎诉慎押”的办案原则。因小事引发不满,未成年人小涛一伙抢劫了被害人手机。案发后,小涛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经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和不公开听证会听取意见后,我院依法对其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但是,不捕不诉,不是一放了之。我们针对小涛的家庭情况、成长历程、在校情况等,为其量身定制帮教方案,委托嘉应学院社工团队对其开展法律知识学习、谈心谈话交流、参加公益活动等全方位精准帮教,使其能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增强明辨是非能力,进一步净化朋友圈。同时,我们及时跟踪帮教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走访小涛的家庭和学校,最大限度实现教育挽救的目的。
当考察期满,我院依法对小涛作出不起诉决定时,小涛诚恳表示以后将吸取经验教训,增强法治意识,谨慎交友,做守法公民。望着小涛渐行渐远的背影,我想,在漫漫人生路上,虽然这个少年不小心走错路摔了跤,所幸法律又给予了他重新站起来的机会,相信未来的路他一定会倍加小心,走得顺顺当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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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不幸遭受犯罪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小花,初见她时,她总是低垂着头,显得有点小心翼翼。她的父母早年离婚,父亲是残疾人,无劳动能力,且需长期服药,全家仅靠微薄的低保金和残疾补助支撑,日常生活无收入,家庭生活困难。经我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但未支付任何赔偿。
案件的办结并不意味着工作的结束,我们多次前往她的家里送去关心和慰问,鼓励她继续认真努力学习,并深入走访调查核实相关情况,指导她向我院递交司法救助申请书。随后我院依法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及时为她申请到一笔司法救助金,有效缓解了她家的困境。那天阳光正好,当小花抬起头,露出有点腼腆的笑容,轻声说“谢谢检察官姐姐,我会好好学习”的那个瞬间,我深感欣慰,希望这暖暖的检察温度,能助力她摆脱旧日的阴霾,拥抱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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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们办理了一宗因校园欺凌引发的寻衅滋事案件,该案给被害人小乐造成了较为严重的身心伤害,导致她郁郁寡欢,不愿正常上学。而5名涉案未成年人中,除了1人被批捕外,还有4人因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未受到刑事处罚。
面对未成年人间的欺凌行为,为保证案件处理取得最大化的理想效果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目的,我们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专门召开了一场法治教育座谈会。我们对4名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了严肃批评和法治教育,进一步引导她们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形成良好行为习惯;对陪同参会的家长提出了家庭教育方面的意见建议。最后,当4名涉案未成年人当场向被害人小乐及其家长赔礼道歉,真诚忏悔自己的行为对其造成的巨大伤害,并表示愿意积极赔偿时,我看到了小乐眼里闪烁的泪光和嘴角释然的笑意。这一刻,欺凌者得到教育感化,受欺凌者得到关心抚慰,双方的矛盾得到及时化解,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这不正是我们未检工作的意义所在吗?
总而言之,要做好未检工作,不能单纯就案办案,我们往往更需要一点检察温度,更需要一点人文情怀,真正把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融入到每一次讯问、每一次庭审、每一次帮教、每一场宣讲中,让法治阳光普照大地,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