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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君手记⑦ | 当我们在谈论七天时,我们在谈论什么
发布时间:2020-10-28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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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检察官在谈论七天时,十有八九在谈论的是一个审查批准逮捕案件的办案期限。每当到了星期五,我们刑检部门的小伙伴们都要憋着口气,等待那或早或迟但永远不会缺席的综合业务部的电话。这不,又到了星期五。当我以为侥幸逃过了大要案的“围堵”,愉快地走在回家路上,一通“夺命追魂call”瞬间叫人透心凉:一个20余本卷宗、15名犯罪嫌疑人的批捕案件在等待着我。
 
我总认为,一个社会越高度发展,犯罪率就应该越低,毕竟“饥寒起盗心”,当经济发展了,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社会就会愈加稳定,犯罪的几率就会逐渐走低。所以,我相信工作在公检法刑事部门的干警没有人会喜欢办案,特别是大要案。我们的工作越是清闲,就越是说明我们的社会处于井然有序中,正面效应遏制住了那些负面能量。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我望着这20余本的卷宗,心中不免畅想这样一番乌托邦般的理想社会。但眼前的现实总是很容易打败遥远的理想,我们需要在七天的时间里审查20多本卷宗,以及提审15名犯罪嫌疑人,脚下的步伐都不免要比平时迈得快些。
 
时常在提审犯罪嫌疑人后,眼前会浮现出一幅人间众生相:有的沉默寡言,常常低头不语,也许是想尽量维持最后的自尊;有的回答问题不假思索,签字捺印无需指导,“业务精通”的模样很显然是二进宫、三进宫甚至N进宫了;有的痛哭流涕,悔恨之情溢于言表;有的则表现得无所畏惧,面对我们的指控异常冷漠。
 
这次提审的15名犯罪嫌疑人,让我们再次见证了各色人等对身陷囹圄的处境截然不同的反应。比如本案的犯罪嫌疑人王某,三年前因在某境外“六合彩”公司认识本案主犯郑某,当时已因该公司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过。这一次当郑某找到她要求为其公司赌博网站设计LOGO、字体时,她没有拒绝。提审时,她的辩解在意料之中,但懊恼掩面而泣的样子倒令我有些意外。这时,我们就要与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以甄别她是否在说谎。眼前的这些犯罪嫌疑人,或是因对法律的无知,或是无视法律的威严,或是因着侥幸心理,最后在法律面前低下头的,希望都是真心悔过的。
 
而审阅卷宗又是另外一番景象。 如果说提审是与犯罪嫌疑人的斗智斗勇,阅卷则像是与公安机关的“斗智斗勇”了。
 
我始终认为,一名合格的检察官,要善于通过阅卷发现案件证据存在的矛盾和瑕疵,若是对卷宗材料不加质疑全盘接受,不免就要沦为刑事案件的“搬运工”,防止错案就更无从谈起。业界一直流传着这样一个调侃:公安是做菜的,检察是端菜的,法院是尝菜的。对此,我们挺无奈的。事实上,我们并不满足于做一个“可有可无”的“端菜者”,对公安机关制作的卷宗全盘接受。绝大多数的检察官都不想只是刑事诉讼流水线上的一个搬运工,我们更愿意成为一个“炒菜者”。 只有将自己定位为“炒菜者”,我们才能从择菜、洗菜开始做起,将其中腐烂的、被污染的原料或是夹杂的杂质过滤掉(排除非法证据或补正瑕疵证据),最后制作出一盘色香味俱全(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的菜品。在审捕阶段的案子,暂时不必达到“色香味俱全”的标准,只要确定它原材料充足、能做出一个完整的菜品(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即可。而捕诉一体实施以来,我们“洗菜、择菜”的过程提前了,在审捕阶段对原材料的准备情况有所了解,对其中原料不足的及时建议继续采购(继续侦查取证或补充侦查),避免到了审查起诉环节增加更多的资源支出。
 
当然,审查逮捕作为一个独立的阶段,有其独立的程序价值,而不是单纯的审查起诉前的“备菜、洗菜、择菜”过程。除了确定原材料是否充足外,更重要的是审查有无逮捕的必要。“够罪即捕”曾经是办理审捕案件的大势,其目的自然是“方便诉讼”,也可以省却不少办案时间和心力。但现在我们在追诉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保障人权。过高的羁押率,特别是对轻刑犯罪过高的羁押率,显然是不利于保障人权的。
 
七天的办案期限到了,捕与不捕也都有了定论。办案组的小伙伴们终于可以松一口气,看着国庆的七天长假就要到眼前了,心情忍不住要雀跃起来。有经验的同事总要在此时泼一盆凉水:长假之前必有案到。但这一次,我们在谈论七天时,我希望谈论的是七天的假期。刑事办案部门清静无事,怎么看都是一件好事,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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