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高的围墙,环绕的电网
紧锁的铁门隔着的
是迥然不同的两个世界
戒备森严且充满神秘色彩
在外人眼里,看守所的这些特征
无一不让人望而生畏
在这里,有这样一群人
他们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
他们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他们时刻注视着高墙内的一举一动
他们是一群默默无闻的守护者
本期,让我们走进驻所检察官,听听高墙里,你不知道的一幕幕。
从事派驻看守所检察工作以来,接触的人物形形色色,凶神恶煞恃强凌弱的黑帮大佬,一本正经道貌岸然的大色狼,表面慈祥人畜无害的杀人犯,脑袋聪明学识渊博的花篮托电信诈骗分子,等等。他们,由于种种原因,触犯了法律,失去了人身自由,也获得了涅槃重生的机遇,往后余生,向善,还是向恶,选择权在他们手里。
忆当年,见到阿镇,个头不高,谈话的时候,眼珠子仍转个不停,机灵得很,16岁就掉进了犯罪的深渊。 “有时候抢劫也是为了好玩。”阿镇说,“我不上学了,就跟着几个比我大一些的人混社会。看着他们天天吃香的、喝辣的,觉得挺威风,他们干啥,我也跟着干”。最终,阿镇因抢劫罪被关进了看守所。
“爷爷现在已经70多岁了,身体不好,身边一个亲人都没有,这是我在外面唯一挂念的人”,阿镇跟我说道。6岁开始,阿镇便跟着爷爷生活,虽然不听爷爷的管教,但阿镇还是和爷爷的感情最深。阿镇表示,在被刑拘的日子里,他并不想念父亲,可能真和父亲没啥感情吧。说起爷爷,阿镇则表现出一丝的担忧。
几天后临近中午,阿镇的爷爷来到看守所,他说因为担心,过来了解情况,还想见见孙子。我望了望老人,面容有些憔悴,跟他穿的宽大的旧棉袄相比,身材显得有些瘦小。我说:“爷爷,这个案件现在公安机关正在侦查中,暂时是不可以会见的,可以会见的时候,会通知家人的”。这时候老人呜咽起来,站起来抓着我的衣袖,用一口地方方言说着什么。我赶紧扶着老人坐下,告诉老人,阿镇在看守所表现较好,不用担心他,并要老人家保重身体。老人情绪好些后,我和民警将他送出了看守所。
第二天中午,老人又来了,手里多了两个塑料袋,一见到我便说道:“检察官,我给孙子捎点东西进去,不知道行不行?”我照例扶他坐下,并依规回绝了他,爷爷略显浑浊的眼睛瞬间湿了。我对爷爷说:“看守所伙食是有标准规定的,您不用担心。”老人直直地看着我,突然,用那双满是冻疮、龟裂的手,将另一只塑料袋往我手里塞,“这孩子从小就命苦,在家挺孝顺的,很会体谅我。我每次生病都是他把我送去医院的,这次也不知道怎么就走上犯罪的道路,希望你们帮我把这封信转交给他,告诉他要彻底悔改,争取宽大处理,爷爷在家等着他早日回到我们身边。”我们点头把信收下了。
当天下午经办案民警同意,我们将信转交给了阿镇,并告诉他爷爷两次到看守所的经过,阿镇开始是默默地听,一段时间后终于嚎啕大哭起来。后来他说:“爷爷是我最敬爱的人,他一直教导我做个听话的孩子,做个好人。爷爷知道我进看守所后,一定很伤心,很失望。我对不起他,好怕自己无法给爷爷养老送终,将来出去我一定远离以前那些所谓的‘好朋友’,孝敬爷爷,做一个爷爷期待的好人”。我开导他,到了这里,事情已不由他控制了,一定要对自己做过的事有深刻认识,脚踏实地重新做人,相信爷爷会等他尽孝心。把阿镇送回监舍后,我心里充满了期盼,期盼他能珍惜亲情与温暖。实现自己的诺言,做好自己,做个好人。
朋友总是好奇地问我,这么多年了,天天看到的听到的,都是社会阴暗面和犯罪,心理上会有压力吗?我心想,与在押人员进行交流,也是世间种种遇见中的一种,听他们讲述人生故事的同时,向他们普及法律知识,心存善良向他们传递良知正义,教育改造他们,这应该是驻所检察工作的价值和意义所在。
“检察官,等一下”,今年除夕早上巡监准备离开时,一位在押人员把我喊住,然后转身跑进内监舍,捧了一只大大的苹果交到我手上,有点不好意思地笑着跟我说:“新年快乐”。他涉嫌制造毒品,关了快两年了。我和他聊过很多次,不敢保证以后他不会再犯错,但他的言行让我感受到了他并非是无可救药的。我相信真情是人类通用的语言,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能感受到我的善意,感受到司法者不是冷酷无情的,唤起他们真情善良的一面。
面对在押人员,我发现很多人不是不懂法、不知法,而是对“法”视而不见,总以为,假装不懂就可以为自己的知法犯法披上理所当然、理直气壮的掩盖外衣。亦如,没有一滴雨会认为自己造成了洪灾。侥幸、贪婪、无知、悔过,似乎每一个人犯罪后,都有理由觉得自己是无辜的,是倒霉的。作为一名普通的驻所检察干警,如果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减少在押人员和司法的对立,尽可能劝说他们改邪归正,想到以后也许会减少一个再次走上歧路者,心里还真是有些慰藉。
每一条走上犯罪道路的心路历程,都有着从诸多的偶然渐渐堆积后的必然,每个案件背后都有一个悔不当初的故事,每个故事中又都蕴含着一个发人深省的启示。犹记得霍姆斯大法官说过这样一段话,“毫无疑问,如果探求并去发现事物内在联系,任何事物都是饶有趣味的,任何职业都是崇高的!但是没有哪一种职业能像法律那样,以参与者的身份去体会当事人的悲欢,去感受生命的激流!”我一直认为这一段是对法律最经典的解释,你,是否感同身受呢?
咱们下期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