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颖珊
践行“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是党中央对每一名党员的新要求,又是衡量党员是否合格的新标准,更应成为每一名检察机关党员干部的新追求。作为检察机关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四讲四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刻秉承“忠诚、干净、担当、实干”的高尚品格,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水平,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一、坚定信念,不忘初心,做“讲政治、有信念”的合格党员
泰戈尔曾经说过“信念是鸟,它在黎明仍然黑暗之际,感受到了光明,唱出了歌。”讲政治、有信念既是检察机关的优良传统,又是检察工作获得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这既是检察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本色,也是检察机关党员干部的坚定信念。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这句铿锵有力的话语,指引着当代检察官勇敢担当公正司法、为民执法的时代重任。要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定对党的信念,维护党的形象,履行党员应尽的义务。要始终坚持党的原则第一、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 忠于检察事业,用忠诚书写最初的誓言。要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和思想上的纯洁,坚定不移地用实际行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捍卫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二、严守纪律,清廉有戒,做“讲规矩、有纪律”的合格党员
“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尧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孟子·离娄上》。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党的纪律是“党内之法”,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是“党内之德”。“规矩”二字笔画不多,但对每一个党员干部而言,能否自觉遵奉党内规矩为人生戒律,努力把规矩真正写在心里,又岂可说是一件易事。
作为检察机关党员干部,要自觉把讲规矩、有纪律作为行为规范和从检准则,旗帜鲜明地在政治上同中央保持一致,从思想上、组织上和行动上维护党的权威,确保检令畅通,令行禁止。坚持正人先正己, 树立“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的观念,对党纪国法常怀敬畏之心,手握戒尺,行有所止,严格按照程序办案办事,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严格要求自己,强化自律意识,恪守职业道德,守住廉洁底线,保持凛然正气,体现当代检察官的精神风采。
三、严于律己,内外兼修,做“讲道德、有品行”的合格党员
“百行德为首,百业德为先”。检察机关党员干部要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时刻用正反典型来教育警示自己,择其善者而从之,做到自己的思想、行动符合一名合格党员的标准。
在实际工作中,既不好高骛远,也不急功近利,发扬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坚持秉公办案,明确权力清单,依法依规行使检察权,不以私情废公事,不拿原则做交易。诱惑再多,依然是一身正气,不为所动;压力再重,依然是百折不挠,毫不退缩。任何时候,检察机关党员干部都必须豁得出来、顶得上去,决不能畏缩不前。面对歪风邪气,必须增强担当意识,弘扬担当精神,要有一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劲头,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状态,敢于积极履行职责,坚决与黑恶势力斗争到底。
四、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做“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检察机关党员干部是要有一点精神的。这个精神,就是要始终保持锐意进取、勇挑重担、不畏艰险、迎难而上的劲头。面对种种诱惑和考验,如能锐意进取,积极谋求一方发展,专注个人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精神世界就会充实,精神状态就会振奋,所在部门就会正气充盈。反之,则会朝气不足,暮气有余,碌碌无为,颓废低迷。
作为检察机关党员干部,要开拓创新,不因循守旧,不墨守成规,不固步自封,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开展工作,大胆探索新形势下做好检察工作的新途径、新方式。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坚决防止简单执法、粗暴办案,坚决不做以权谋私、执法不公、徇私枉法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情。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 坚决顶住各种阻力和干扰,“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追求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积极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自觉践行“四讲四有”,是每一位党员干部的终生必修课,也是更好履行共产党人崇高职责的根本保证。作为当代检察官,必须正确认识形势与任务,既要认识到机遇重大、时不我待,也要认识到挑战巨大、任重道远。要时刻将“四讲四有”要求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基本准则和目标追求,实现内在自律和外在约束的有机统一。要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崇高的价值追求,积极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以舍我其谁的勇气捍卫法治, 奋战在法律监督的最前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