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四个三”教育培训模式 全面实施“人才强检”战略
---梅州市梅县区检察院教育培训工作经验
梅州市梅县区检察院立足当前,提高干警的综合能力,着眼长远,为检察事业储备人才,通过创新实行“四个三”,教育培训模式,拓宽教育培训渠道,丰富教育培训内容,全院干警实现了从“要我学到我要学”、“学无用到学有成”的转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升。
一、落实“三重保障”,教育培训工作可持续发展
该院领导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工作,把它提高到关乎检察事业发展的战略高度去认识并抓紧抓好,对教育培训工作在组织、制度、投入上给予全方位保障。
1、组织保障引领教育培训。该院专门成立了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检察长钟坚亲自担任组长,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其他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在刑事检察、自侦、综合三条线,均成立学习小组。全院内形成了层次多、范围广、领导挂帅、全员参与的教育培训良好局面。钟坚检察长不但重视教育培训工作,更是积极参加各项教育培训。近年来,他每年主动争取去国家检察官学院和北京大学、复旦大学等知名学府参加学习培训,自觉接受新理念新知识,为全院干警在接受教育培训方面做好表率。
2、制度保障规范教育培训。该院注重教育培训的可持续发展,专门制定实施《关于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明确教育培训工作的长期、中期、近期目标,既能与上级检察机关的培训计划相结合,又能考虑自身检察事业发展、人才培养的需要,兼具灵活性、指导性和可行性;既规定了政治理论的学习教育,又包含了检察业务的教育培训。为了提高培训的效果,还配套规定了教育培训考评机制。通过健全完善制度,教育培训工作得以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推进。
3、经费保障助力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工作需要持之以恒,效果未必立杆见影。该院党组避免“短视”,在注重培训的短期效应的同时,更加注重通过教育培训促进检察事业的长远发展,始终对教育培训工作给予财力上的倾斜。2010年起该院派员参加各层次各类型的学习培训230多人次,费用达80多万元,仅2013年就派参加国家检察官学院、高等院校培训60多人次,培训费用达36万多元。
二、突出“三项素能”,教育培训工作有的放矢开展
该院坚持贴近干警思想实际、个人特点、岗位实际、工作实际以及检察事业发展的新要求,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着重培育干警三方面素能。
1、学习研讨提升业务素能。该院把提高检察干警的业务能力作为教育培训的首要任务,通过定计划、定任务、定措施,采取灵活实用的学习培训方式,先后开展了疑难案件专家讲解、重大案件复查评审、检察业务专题研讨等教育培训活动。尤其在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的学习培训上,做到定期学习不放松、满员培训全覆盖、教学相长见成效,为“两法”的贯彻实施奠定基础。
2、专家授课提升领导素能。该院把提高中层以上干部的领导素能作为教育培训的重中之重,每年额外争取更多名额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2010年以来,仅领导素能培训方面,到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厦门大学等高校参加培训的就有50多人次,还多次主动要求参加上级组织的国家政治经济形势分析报告会、十八届三中全会宣讲报告会等。通过领导素能培训,使长期工作在基层的检察干警及时了解掌握国家高层决策、部署、政策动向,进一步加强政治修养,提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全局意识和创新意识,提高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和运用新思维解决新问题的能力。
3、特色培训提升综合素能。该院教育培训工作坚持发挥长处、全面发展的原则,既突出提升专业素养,又兼顾增强综合素能,通过开展军事训练、检察礼仪培训、读书读报比赛等特色培训活动,使教育培训与“文化育检”相结合,提升干警的文化底蕴和文学艺术鉴赏能力;教育培训与心理锻炼相结合,提高干警的心理承受能力,增强心理素质;教育培训与个人修养相结合,树立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
三、创新“三种模式”,教育培训工作树起品牌
该院积极创新教育培训模式,善借外力拓宽教育培训渠道,努力转变学风和工作作风,增强队伍活力,提高执行力。
一是开展“互帮互学”新模式。与对口帮扶单位广州增城市检察院开展“互帮互学”活动,是该院教育培训工作的一大亮点。2010年以来先后派出三批共15名年轻干警赴增城市院进行为期半年的学习锻炼,干警通过交流锻炼,视野进一步开拓,业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此外,两个单位还通过举行演讲比赛、体育比赛、文化汇演、法学沙龙、理论研讨会等活动,加强交流,增进感情,双方的理论实践水平得到较大提升。
二是实行素质教育新模式。该院通过开展一系列有特色的活动,培养干警的团结协作精神,改变机关“慵、懒、散”的作风。 2013年6月选派20多名年轻干警到区武警中队参加以“培养吃苦精神,加强团队合作”为主题的为期一个月业余军训。每周二、四定期组织干警进行8公里跑步运动,并适时给予奖励。通过上述活动,有效地激发干警潜能,增强了干警吃苦耐劳的意志品质,培养了干警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强化了干警乐于担当的团队精神,检察队伍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此外,该院还定期不定期为干警购买有关政治理论辅导读物和业务书籍,2010年以来订报购书共花费近25万元。坚持开展“有报天天读”读报比赛活动,要求干警每天读一读《检察日报》、《南方日报》、《梅州日报》等报纸,深化政治理论的理解,掌握国家政策的动向,学习兄弟单位的经验做法,努力达到“学有所思、学以致用”的效果。
三是塑造文明形象新模式。该院注重规范检察干警的言行,组织学习《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则》,观看高检院《检察礼仪从细节做起》宣传片,开展检察礼仪和公务礼仪培训,组织从检察仪式礼仪、仪表礼仪、公务礼仪、接待礼仪、执法礼仪等方面进行系统集训,引导干警把检察文明礼仪渗透到日常检察工作之中,变成干警的自觉行为。通过学习培训,全院干警做到了着装规范、举止文明、语言得体,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四、实现“三个‘新’”,教育培训工作取得突出成效
该院多措并举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检察干警的素质能力得到全面提升,机关正气不断上升,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具体体现在“三新”:
一是机关焕发新面貌。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建立和完善制度来管人管事,广大干警一改过去“慵、懒、散、沉”等作风,全院内形成了积极想事、主动谋事、认真干事的良好氛围。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科学发展,服务大局、维护稳定等方面工作得到区委区政府的充分肯定。2010年以来,该院先后获得省、市、区表彰的各类荣誉27项。2013年11月,钟坚检察长被省检察院推荐参评全国检察机关第八次“双先”表彰活动个人一等功。
二是干警得到新成长。教育培训工作,功在检察事业发展,利在干警个人不断成长进步。2010年以来,该院先后有3名干警在省、市检察业务竞赛、技能比武中获奖,7名年轻干警担任到中层领导岗位, 22名年轻干警成为了所在科室的业务骨干。4年间有15名干警被提为正科级检察员,1名被提为副科级检察员。
三是业务屡创新佳绩。通过加强教育培训,提升了队伍的法律监督能力,推动了检察业务的全面发展。2010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738件1190人,批准逮捕642件1000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57件1553人,提起公诉862件1394人,捕后撤案率、无罪率为零,反贪立案人数连年创新高,侦查、公诉、控申等部门多次在全市年检察机关年度考核中排名第一。2012年该院基层院建设考核总成绩排行全市检察机关第二位,被评为梅州市先进基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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