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强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合法权益保护,持续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实质化运行,近日,梅县区检察院组织召开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暨法治宣传工作座谈会。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康新标主持会议,担任法治副校长的检察官及“阳光”法治宣传队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集体学习了《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职责使命与履职要求。会议通报了近年来该院法治副校长工作开展情况,分析了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形势与任务。
在座谈交流环节,与会人员围绕“如何实质化履职”和“如何提升法治宣传质效”,结合办案工作实践、学校学生司法需求和履职中遇到的问题,就法治课程设计、授课形式、检校联动、风险排查、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展开交流讨论。
会议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站位要高,强化责任担当。要充分认识法治副校长工作的政治意义和社会价值,将其作为推进法治校园建设、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抓手,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法治副校长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实。二是措施要实,提升履职质效。 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全面推动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要精准对接学校需求,优化法治课程,丰富宣传教育形式,注重以案释法、互动体验,提升法治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同时要积极参与校园矛盾纠纷化解、安全隐患排查、学生权益保护等工作,推动检校共建走深走实。三是成效要显著,推动平安校园建设。要强化成果导向,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和“阳光”法治宣传队的作用,推动法治宣传精准化、多样化,提升履职质效,积极参与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
此次座谈会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方向、凝聚了合力。下一步,梅县区检察院将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优成效,持续深化法治副校长工作,织密未成年人法治保护网,为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贡献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