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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屋听证显公正 释法说理有温度
发布时间:2024-11-25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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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客家人围屋而居,向来很重视和睦邻里,你们都是同村乡邻,凡事要‘以和善为先’。”近日,梅县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钟文巾带“案”下乡,就一起故意伤害案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通过“家门口”的“围屋听证”, 将检察听证、矛盾化解与普法宣传有机结合,运用客家和邻睦族文化等进行道德规劝、释法说理,促使案件当事人握手言和。承办检察官、听证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人民监督员、村干部代表、案件双方当事人等参加了听证。

今年6月的一天,谢某甲喝酒后来到村内的一店铺,拿起桌上的一个烟灰缸,无故朝正在打牌的同村村民谢某乙的头部砸去,谢某乙立即反抗,踢了谢某甲一脚。随后,谢某乙的儿子谢某得到他人通知后来到现场,将谢某甲拖出店铺门口进行殴打,造成谢某甲受伤。谢某乙的另一个儿子见状报警,谢某留在原地等候民警处理,后送谢某甲去医院治疗。经鉴定,谢某甲的伤情综合评定为轻伤一级,谢某乙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案发后,谢某赔偿了谢某甲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  

“本案中,谢某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并取得了谅解,同时,谢某与谢某甲为同村人,且事件是因谢某父亲无故被谢某甲殴打所引起,谢某甲有一定的过错。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建议对谢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并拟通过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向侦查机关提出对谢某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本案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审查意见,并提出拟不起诉的理由以及法律依据。

与会听证员就案件细节、法律适用、证据情况等进行现场发问,在充分了解案件并讨论后,均表示双方因一次偶发矛盾导致肢体冲突,谢某犯罪情节轻微,同意检察机关对谢某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意见。

“本案中,谢某护父之心可以理解,但是我们也要明白,任何冲突都应该通过合法、和平的途径解决,否则触犯了法律,后悔莫及。希望谢某和谢某甲能够从中吸取教训,化解矛盾,以后和睦相处。”钟文巾对涉案人员现场作了深刻的法治教育,进一步化解双方当事人“心结”。同时希望旁听村干部用以案释法、以法论事的方式向村民讲解此案,引导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这件事是我错在先,不应该喝了酒后就随意打人,以后不敢过量喝酒了!”

“我一定吸取教训,珍惜改过自新的机会。”

在现场人员的见证下,谢某和谢某甲互相走向对方,握手言和,共解“心结”。

围屋是客家人的精神家园,通过开展“围屋听证”,积极融入敦亲睦邻、守望相助的客家优秀传统文化,有助于化解邻里纠纷、争议诉求等矛盾,以案释法增强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增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引导镇村干部提高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效率,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质效。接下来,梅县区检察院将把“围屋听证”模式作为积极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将检察听证与普法宣传有机结合,以“良法善治”赋能和美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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