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联系点的平台作用,深化“人大+检察”公益保护监督合力,近期,梅县区检察院与区人大联动监督,对辖区禁养区域养殖污染问题开展公益线索移送、效果检查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合力守护环境领域的社会公共利益。
今年6月初,梅县区检察院在接到一区人大代表关于水车镇某村某养猪场养殖生猪排污可能影响周边环境的反映后,区人大全程参与联动监督,区检察院立即派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到现场开展初步调查,经核实发现涉案地系辖区调整畜禽养殖区范围后的禁养区,存栏有少量生猪,且养殖废渣未经处理直接堆放在猪舍外边,废水直接排放到鱼塘内,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随后,该院与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水车镇政府座谈了解该涉案地的生猪养殖和处理情况,相关行政机关和养殖户在该院的释法说理和提醒下,均明确表态将于6月18日前完成清退清理相关工作。
为确保该禁养区养殖环境的整治落实到位,6月26日上午,该院联合区人大、区农业农村局、水车镇政府到现场进行效果检查,发现该养猪场已经完全退养到位,原有的养殖污物废水已经收集至化粪池、经再次处理后排至外环境,对周边环境未造成养殖污染。同时,该院与区农业农村局还对养殖户开展环境保护的法治宣传,督促属地镇政府加强巡查管理,防止“反弹复养”行为的发生。
防治禁养区养殖污染问题,关系着普通老百姓生产生活和环境需求。接下来,梅县区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人大+检察”公益保护监督合力,持续巩固环境保护成果,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护民生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