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下午,梅县区检察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培军主持,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罗惠杰应邀列席,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和部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系统总结了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作出部署安排。与会人员围绕进一步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场进行交流,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意见和建议。
罗惠杰对梅县区检察院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今后工作提出指导意见。一是强化责任担当,紧紧围绕区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要求,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断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机制。二是运用好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了解干警思想动态,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清单,有效堵塞漏洞,防止小错变大错。三是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把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要求和责任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常态长效纠“四风”、树新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李培军在讲话中强调,一要增强坚定性,夯实思想基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部署新要求,传承好自我革命精神、落实好自我革命要求,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二要增强自觉性,做到担当实干。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将纪法意识贯穿到检察履职各环节、全过程,做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人员。三要增强协作性,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区纪委监委的沟通联系,在案件移送衔接、线索移送、公益诉讼协作等方面实现有效协作配合,常态化、长效化地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