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日前,梅县区检察院、梅县区妇联共同制定《关于开展妇女儿童权益关护行动的协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在梅县区检察院“阳光”未检工作室揭牌成立“妇女儿童权益关护站”。梅县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培军,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余红梅共同为关护站揭牌。
《意见》以构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新格局、促进平安梅县法治梅县建设为目标,明确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在受理侵权投诉、民事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维权、多元救济服务、家庭教育指导、普法教育宣传等六方面开展深度协作,共同提升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让全区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意见》明确建立“梅县区妇女儿童权益关护站”,依托关护站开展妇女儿童权益关护行动,建立对口联系机制,通过线索互通、工作会商、业务培训和法治宣传,共同研究解决日常工作中涉及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问题,为妇女儿童提供更加专业化的维权服务。
接下来,梅县区检察院将以《意见》的出台为新起点,依托“妇女儿童权益关护站”,强化与区妇联的协调联动,不断完善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机制,畅通诉求解决渠道,切实解决妇女儿童急难愁盼的困难和问题,用“一站式”的便民服务彰显司法为民温度,为妇女儿童撑起一片法治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