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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金柚”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联络点揭牌成立
发布时间:2023-08-21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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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大形正,色泽金黄,肉质脆嫩,清甜爽口,说起“梅县金柚”人人赞不绝口。“梅县金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自2016年5月正式注册使用,经过多年的发展,品牌评估价值达113.27亿元。品牌带动规模效应,梅县区实现全区金柚种植面积约27.1万亩,年产量约56万吨,鲜果产值约32亿元,农户乐道:“家中百棵柚,好比开金库”。

 

为进一步加强“梅县金柚”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助力乡村振兴,8月18日,梅县区检察院牵头在梅县金柚协会挂牌设立“梅县金柚”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联络点。梅县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伟君,梅县金柚协会会长李永生共同为联络点揭牌。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梅县农科所负责同志及部分柚农企业代表参加揭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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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梅县金柚协会李永生会长介绍了“梅县金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基本情况,参会人员围绕“梅县金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和保护现状、梅县金柚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交流探讨,并在凝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行刑衔接、畅通沟通渠道、建立协作机制和联合普法宣传等方面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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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伟君表示,“梅县金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梅县区农业发展的“金字招牌”,梅县区检察院要加强与各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认真落实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加强联动协作,推动完善常态化知识产权监管保护机制,形成“梅县金柚”地理标志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合力。

地理标志兴,则特色产业兴。设立“梅县金柚”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联络点是梅县区检察院助力农业产业发展、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梅县区检察院将主动履职,融合履职,严厉打击侵害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牌行为,加强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同时,依托“梅县金柚”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联络点,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帮助企业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切实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提供检察支撑,为梅县特色产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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