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检察在线 >> 检察新闻
“集中训诫+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让家庭教育“不缺位”
发布时间:2022-09-27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1041
字号:【  


家庭教育对孩子的成长起着关a键作用。梅县区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采取“集中训诫+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家长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的第一道防线。

IMG_20220927_165915_副本.jpg

近日,在不起诉宣告会上,该院承办检察官深刻剖析了3名涉罪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指出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开展法治教育和集中训诫,希望他们敬畏法律,引以为戒,向善而行。同时,检察官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家庭监护不力问题,依法向家长当场送达《督促监护令》,并联合专业社工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详细说明不履行监护职责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和法律责任,督促家长积极履行监护职责,加强亲子交流,调整教育方式,关注孩子的心理状况,培育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同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做好帮教工作,引领孩子走回正轨。

承办检察官还为家长送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读本,让家长们增强法治观念,树立“依法育儿”“科学育儿”理念。

接下来,梅县区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未成年人检察职能,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加强与教育、妇联等相关单位的协作配合,不断提升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质效,让家庭教育“不缺位”,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微信公众号

新浪微博

头条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