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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检察院办理一起以补办养老保险为名实施诈骗案件
发布时间:2022-06-23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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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梅县区检察院依法办理一起以补办养老保险为名实施诈骗刑事案件,经开庭审理,梅县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叶某涛作出有罪判决。这是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梅州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首宗涉养老诈骗刑事案件。

经审查,201812月,被告人叶某涛谎称自己有关系能够帮被害人谢某明家中老人解决超龄无法办理养老保险的问题,但需要钱打点关系“补办”,先后两次骗取谢某明1.6万元用于个人日常花销。谢某明眼看养老保险一直没有着落,多次催促叶某涛归还1.6万元,但叶某涛以各种理由推脱,最后更躲到外地,将谢某明的微信删除,致使谢某明再也无法联系到他。案发后,叶某涛才意识到自己已经触犯了法律,由其家属将1.6万元归还。

公安机关立案后,梅县区检察院以案件质量为抓手,有效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纽带作用,及时与公安机关衔接配合,在侦查阶段主动提前介入,通过提前阅卷、参与案件讨论等方式,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证据收集、追赃挽损等方面与侦查人员进行研讨分析,引导侦查人员有序开展侦查工作,确保该案在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达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标准,力争依法从严准确打击养老诈骗犯罪,保证案件质量。该案移送梅县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院承办检察官加班加点,依法做好案件审查、听取被害人意见、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思想教育等工作,及时向法院移送起诉,确保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质效和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梅县区检察院始终做到高部署、高站位,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学习重点打击侵犯涉老年人合法权益六类情形和有关法律规定,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的沟通配合,通过能动履职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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