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5月18日,梅县区检察院召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伟君主持,院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体成员参加。
会议传达了2022年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点,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台的背景、重大意义和基本框架,并深入学习了重点条款。
会议要求,要以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为牵引严惩涉黑涉恶犯罪。要围绕“质量建设年”工作要求,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推动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重点抓好涉黑恶犯罪案件办理。通过办理案件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结合办案推动源头治理,持续深化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四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参与教育、医疗、金融放贷、市场流通新四大行业领域整治,综合运用检察建议不断健全黑恶势力源头防范治理机制。要更好发挥检察一体化作用。充分发挥12309检察专线信访举报渠道作用,完善线索发现、评估、移送处理和案件办理协作机制,形成“上下左右一体、横向纵向协同”的工作合力。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提升社会知晓度,增强人民群众参与反有组织犯罪斗争意识。各部室要增强责任感,形成全院一盘棋的团结协作精神,更好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努力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持久战,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