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的落实,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4月25日,梅县区检察院与区应急管理局召开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座谈会,梅县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陈潇及相关股室负责人,梅县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伟君,刑事办案部门负责人及检察官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上,区检察院刑事办案部门负责人结合梅县区近三年的安全生产形势,详细解读了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制发的背景、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并分析了近期在办案和履职过程中发现的安全生产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参会人员围绕如何将检察监督职能和应急管理的行政执法职能结合,促进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的双赢多赢共赢,推动解决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展开深入交流和探讨,进一步凝聚共识,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对接下来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会议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记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增强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以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为契机,深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加强沟通协作,提高履职能力,共同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会上,胡伟君副检察长还向区应急管理局送达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方面的检察建议书。接下来,梅县区检察院将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与应急管理部门定期沟通研判、协作配合,共同推进梅县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