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制定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2月25日下午,梅县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召开了第二次联席会议,共同分析研究刑事执法和司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梅县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海晗,梅县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培军,两家分管领导和刑事办案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伟君就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情况作了简要通报。随后,两家就落实好《意见》、完善相应制度机制,呈捕率过高、降低审前羁押率、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的使用以及办案过程中的意见分歧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与交流,提出解决办法,形成一致意见。通过交流,协调解决了日常办案中遇到的问题,消除分歧、统一执法思想,为确保刑事案件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李培军指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建立与落实需要检警两家密切配合,共同发力。一是进一步凝聚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共同研究推进相关制度机制的建立和落实。二是进一步加强检警沟通协调。以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为重要平台,充分利用提前介入、联席会议等措施,注重在监督中沟通,在沟通中促进工作。三是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适应新时代发展的新需求,持续更新司法理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梅县作出应有的贡献。
陈海晗要求,检警两家要深化协作配合,共同推动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一是树立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结合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法治、文明的新需求,加强学习,强化证据、程序意识,提升办案质效。二是加强沟通、协作与配合。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拓宽更多层面的业务交流,形成办案合力。三是切实转变司法理念。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持续更新司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