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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督促规范散装食品经营,守护“舌尖上的年味”
发布时间:2022-01-26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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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春节,各大超市、店铺散装食品琳琅满目、应有尽有。为了使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心,元旦前夕,梅县区检察院进一步做深做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开展了“散装食品规范经营”专项监督活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在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中,为充分了解散装食品经营状况,该院对全区各乡镇散装食品经营者进行现场走访调查,发现部分散装食品经营者未经许可从事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信息公示不完整、对直接入口散装食品未采取相应食品安全措施等问题,不仅损害消费者知情权,还存在散装食品安全隐患。为及时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食品安全,该院加强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并发出磋商函,督促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大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力度,加强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磋商函后,立即采取行动,对辖区散装食品经营者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不规范情形,通过发出食品安全监督意见书、责令改正通知书等,责令立即整改。通过各行政部门通力整治,共督促300余家不规范散装食品经营者完成整改,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日前,该院开展专项监督回头看活动,抽查辖区部分散装食品商铺,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进监督。经现场走访,被抽查商铺能做到持证经营,完整公示商品信息,对直接入口散装食品采取防尘遮盖措施专柜销售,并提供专用取用工具等,之前不符合规定的情形已整改到位。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百姓最关心的民生问题之一。检察机关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与行政监管部门形成合力,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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