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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公开宣告进乡村 以案普法获点赞
发布时间:2021-11-16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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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检察官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真的是法律意识太单薄,一时冲动才犯下大错,我以后做事一定会三思而后行……”




近日,梅县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伟君一行四人到梅县区畲江镇双溪村,对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件嫌疑人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邀请了案件侦查人员、值班律师、双方当事人,以及该镇驻村干部、该村村委会干部和村民代表等参加。同时,该院结合该案进行普法宣传,帮助群众扫除法律盲点,旁听村民纷纷点赞。

2020年3月,被不起诉人杨某云和杨某荣结伙以种植桉树会污染环境、影响村民饮水质量、山租款过低等为由,召集同村部分村民先后两次来到某公司在双溪村高峰岽种植桉树苗的山地上,制止该公司员工种植桉树苗,鼓动村民将刚种植下的桉树苗拔掉,共计8459条,经鉴定损失价格为19050.9元。案发后,被不起诉人杨某云、杨某荣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向某公司赔偿损失,并取得谅解,承办检察官考虑到二人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较小,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对二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公开宣告现场,承办检察官首先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不起诉理由说明书》,并从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方面作详细阐述。随后,案件双方当事人作了表态,被不起诉人表示今后要引以为戒,遵纪守法,遇事要依法维权,做文明、守法的好公民。值班律师还对该案的民事合同部分对现场村民进行了答疑解惑。村干部和村民代表认为,检察官到村里宣告不起诉决定,同时向村民普法,这种形式既接地气又便民,使村民增长了法律知识。

此次不起诉公开宣告进乡村,既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也是检察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为民办实事的有效途径。通过以案说法,让村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彰显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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