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并重”推进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梅县区检察院召开刑事检察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1-11-03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1096
11月2日,梅县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培军主持召开刑事检察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通报该院今年以来刑事检察工作情况,分析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提出贯彻落实意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伟君及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综合业务部负责人及员额检察官参加会议。

会上,综合业务部负责人通报了今年以来刑事检察工作和业务数据填报情况,参会人员分别围绕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降低审前羁押率、抓实“案-件比”等方面工作进行了深入研讨。胡伟君就刑事检察工作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提出了意见。
李培军强调,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刑事检察新理念,贯彻落实好“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做细做实各项刑事检察工作。

就如何更好推进刑事检察工作,李培军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数据与质量并重。要认真对标对表省院高质量发展要求,分析研判,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检察核心业务数据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刑事检察办案质效。要牢固树立案件质量生命线意识,不能因片面追求年终考核数据而忽视办案质量,以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办好每一个案件。二是效率与效果并重。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向上级机关请示汇报,以“如我在诉”的境界和“求极致”的态度想方设法办好案,提高办案效率与办案效果。办案中要注重感情投入,多做释法说理工作,用心用情做细做实检察环节各项工作,传递检察温度,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三是自律与监督并重。要心存敬畏,坚守道德底线,不越法纪红线,切实做到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把准定位,深刻认识到自己既是被监督者,也是监督者,认真管好自己的团队,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主动填报相关情况,坚决不办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