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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检察院办理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入选广东省“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
发布时间:2021-09-24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1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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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省检察院发布8件广东省“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一周年典型案例。其中,梅县区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障水库水质和水产品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该案系梅县区检察院依托“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依职权办理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该院加强与区河长办的沟通联系,通过与相关职能部门座谈、走访全区18个镇(高管会)了解水库权属、使用情况,现场调查水产养殖、水质不达标原因等,召开“探索构建水库水质和食用水产品安全长效保护机制”圆桌会议,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向当地党委作专题报告,开展“回头看”深化整改成效等做法,有效治理因养殖造成的水域污染,保障养殖水产品安全。

该案的办理为全市各县(区)推广水资源保护监督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梅州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湖库水资源保护专项监督活动。
接下来,该院将持续深入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主动服务区委中心工作,及时主动向党委报告公益诉讼工作进度和成效,加强与区河长办和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合力构建水质保护长效机制,为保护生态安全和绿色发展奉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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