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检察院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1-08-24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982
8月20日,梅县区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会议对《意见》出台的时代背景、重要意义和内容要求等进行深入细致的解读。大家一致认为,进入新发展阶段,要准确把握党中央对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增强时代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切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将《意见》部署要求、相关批示精神与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紧密结合起来,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推动新时代梅县检察法律监督工作上新台阶。
会议要求,要把《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紧扣新时代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职能定位,找准切入点、着力点,用高质量法律监督工作护航梅县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要坚持思想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担当和使命担当,对标对表《意见》,深化能动司法检察,努力把党和人民、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责任落到实处;二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等各方面监督,自觉接受侦查机关、审判机关的履职制约,推动检察权规范高效行使;三要紧紧围绕梅县区振兴发展大局,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用检察履职厚植党的执政之基、构建新发展格局、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实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四要树立“有为才有位”的思想,强化检察官的主导责任意识,积极争取区委和区委政法委的重视支持和帮助解决,加强与纪检监察等有关单位、部门的协调配合,创新监督方式、讲求监督智慧技巧,不断增强法律监督“刚性”和效能。
此次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培军主持,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和部室负责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