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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1-08-12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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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抓实抓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工作,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现将梅县区检察院2021年1—6月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如下。
一、填报情况‍
2021年1—6月,全院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共27件。其中,反映情况12件,过问了解15件,无干预、插手情形。

二、主要工作情况
梅县区检察院高度重视“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贯彻执行,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力部署推进,多措并举推动制度落实落地并取得成效。
(一)加强统筹谋划。院党组切实担负起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季度小结会议制度,研判分析执行情况,瞄准短板弱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今年3月,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工作意见(修订)》,明确九项工作举措,为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加码”。
(二)实行强制记录填报。将记录填报作为检察办案的必经程序,检察官在结案时必须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填报有无单位、人员过问,何人何时以何种方式过问等具体信息,做到一案一填报。同时,充分依托重大事项填报系统,由全体检察人员随时登陆系统如实填报,做到“逢问必录”。
(三)强化政策宣传。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部室和党支部学习等形式学习“三个规定”等有关内容,举办“三个规定”专题辅导会,通报“三个规定”正反面典型案例,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制度的重要意义,增强填录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运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向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广大群众发出《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倡议书》,发布有关“三个规定”宣传信息,同时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到12个区直单位开展“三个规定”宣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形成共同监督、参与执行的良好局面。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梅县区检察院将持续引导全体检察人员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行为,努力营造海晏河清的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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