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检法联合举行民事执行和解公开听证实质性化解长达5年的民事争议
发布时间:2021-07-14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994
日前,梅县区检察院就张某某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与梅县区法院联合举行民事执行和解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职律师等3人作为听证员,以及案件当事人、第三方共同参与。
2017年1月,张某某借款25万元给黄某某支付工人工资,案件经司法确认后进入执行阶段。2020年5月,梅县区法院裁定对该案终结执行,张某某不服于2020年12月向梅县区检察院申请监督。经该院调查核实,黄某某仍拖欠本金7万多元,案件符合恢复执行的条件,但双方均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黄某某履行不能系因广州某建筑公司拖欠其工程款造成,黄某某就其与该公司的债务纠纷到相关部门信访,案件引发了较大的矛盾纠纷。
为切实化解矛盾纠纷,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该案依法恢复执行后,梅县区检察院强化与梅县区法院的沟通协作,携手促成张某某、黄某某达成“于2021年6月15日前还款8.5万元(含利息)”等民事执行和解协议。此外,梅县区检察院李培军检察长专门约访黄某某,帮助厘清法律关系,促使其既要履行被执行人法律义务,也要通过法定途径来表达诉求、维护权益。

2021年5月18日,广州某建筑公司直接转账8.5万元至张某某银行账户。但三方均未明确该笔款项性质,且黄某某作为被执行人,仍被采取限高和查封财产等措施,三方矛盾纠纷隐患仍然存在。
为进一步化解矛盾,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梅县区检察院、梅县区法院围绕“广州某建筑公司交付张某某的款项性质、解除强制执行措施作执行结案是否可行”等议题举行公开听证,引导当事人充分阐明主张、表达意见,听证员根据案件焦点进行发问。经听证员充分评议,一致同意检法两家“和解协议履行完毕作执行结案”的拟处理意见,并充分肯定检法两家促成民事执行和解的做法,认为该案的办理达到了三个效果的统一。通过听证,案件双方现场签订了具结书,握手言和,当场承诺息诉罢访,实质性化解了长达5年多的民事争议。至此,该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切实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