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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探索劳务代偿修复生态暨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会
发布时间:2021-04-17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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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我院就温某茂失火烧毁生态公益林涉嫌失火罪、破坏森林生态和资源保护公益的案件,组织召开“探索劳务代偿修复生态暨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职律师等作为听证员,温某茂家属和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松源镇政府等行政机关负责同志共同参加。听证会由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熊伟光主持。
听证会上,我院第四检察部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温某茂因祭祖失火烧毁某山场48亩有林地(含44亩省级生态公益林)、侵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具体案情,出示相关证据材料,播放现场调查视频和照片,提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温某茂应承担相应民事侵权责任。但我院在调查中了解到,温某茂因涉嫌失火罪被关押在看守所,家中丧失生活来源,现正供养2个小孩读书,在缴纳全部扑火费用和部分复绿费用后,无力再缴纳剩余7.49万元的复绿费用,温某茂家属也多次表示愿意自行补种复绿和配合法治宣传,以实际行动提醒村民引以为戒、严格遵守防火规定。本着“以人民为中心”和“生态公益应当得到及时、完全修复”的检察工作理念,我院探索对温某茂及其家属以劳务代偿的方式进行生态修复。
就“探索劳务代偿修复生态”这一听证问题,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同志、松源镇村干部、温某茂家属逐一陈述、一致同意在目前情况下用劳务代偿的方式补种复绿、修复生态。
同时,我院第二检察部承办检察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结合具体案情和当事人意见,认为该案属过失犯罪,犯罪嫌疑人温某茂主动投案自首,自愿认罪认罚,赔偿了部分复绿费用并愿意以劳务代偿方式补种复绿,对犯罪嫌疑人温某茂无继续羁押必要,拟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更有利于其回馈社会,这也是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理念的内在要求。就“本案羁押必要性审查”这一听证问题,区公安分局、温某茂家属逐一陈述、发表意见。
3名听证员在认真听取案件事实、证据材料、法律适用后,围绕2个听证议题发表了听证意见,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温某茂具有上述从轻处罚情节,结合其家庭目前的实际情况,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温某茂变更强制措施、由温某茂及其家属以劳务代偿方式进行补种复绿修复生态的处理意见,希望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指导作用和村委会的力量,督促落实到位。温某茂家属当场表示会积极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补种复绿修复生态环境。
本次公开听证会是一场提升森林资源公益保护意识的释法说理课,又是一场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的公开监督课。我院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双赢多赢共赢”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检察工作理念,进一步促进司法公开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争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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