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访中,梁振悦检察长向黄志平代表通报了我院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做法,并听取了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黄志平点赞了检察工作。他表示,梅州市两级检察机关注重在办案中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在法律框架内,审慎批捕起诉和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办理了一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比较好的涉民企案件,既达到了法律的震慑效果,又维护了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梅县区检察院在疫情期间做了大量工作,出台了相关措施,为梅县区企业平稳有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发挥职能,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合作,为梅县区民企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