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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助力河畅水清
发布时间:2019-09-25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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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8月底,我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由于相关行政主管单位履职不到位,导致梅县区大坪镇三台村三门峡水电站上游河道短时间内生长大量水葫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民行部门经走访调查,三门峡水电站属于程江河水系大坪段,该水系河水最终汇入梅江河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水电站上游河道生长的水葫芦不仅阻碍水体流动,妨碍行洪,而且存在污染饮用水源的风险,影响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据此,我院立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于9月5日向
相关行政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加强沟通协作,依法履行河道监管职责,对三门峡水电站上游河道生长的水葫芦及时依法作出处理,确保行洪不受妨碍,饮用水源水质不受污染,切实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相关行政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联合行动,对水葫芦产生原因进行分析,并及时与电站协商,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理方案。至9月17日,共督促清理水葫芦3000多平方米,全面完成清理工作,恢复河道顺畅,改善水环境,切实保障饮用水源不受污染。相关行政单位表示,下一步将落实好“河长制”工作,加大联合巡查力度,加强河湖面现场管护,对河道发现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维护河道行洪安全、水质安全,共同守护 社会生态环境公益,守护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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