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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发布时间:2019-07-26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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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对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进行视察。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曾庆辉、副主任李丹玲、区政府副区长郭龙元、区政协副主席、司法局局长徐婉玲、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魏伟辉、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振悦等市、区人大代表参加视察活动,区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视察组一行首先实地察看了我院“阳光”未检工作室,听取了解工作室的设计理念、相关功能及运作模式。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与会人员观看了我院未检题材微电影《爱·阳光》,梁振悦检察长汇报了我院近年来未检工作情况,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妇联负责同志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依次发言。与会人大代表肯定我院未检工作成效的同时,也对我院未检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郭龙元表示,区政府要加大投入支持力度,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切实提高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就如何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他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进一步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以青少年为中心理念,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二是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三是密切配合,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化工作体系建设取得实质效果。
 
曾庆辉指出,区检察院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创新宣传形式、预防措施和帮教手段,工作开展不断规范、成效明显提升、机制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结合视察情况、汇报情况和平时了解情况,他强调了四点意见。一要进一步强化未检工作职责。把未检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充分认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着力加强和改进未检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要进一步提升未检工作理念。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贯穿于未检工作始终,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妥善依法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三是进一步完善未检工作机制。要深入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和规律,及时向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要细化具体标准和操作程序,注重总结创新,推进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努力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四要进一步形成未检工作合力。要加强与法院、公安、民政、司法、教育、团委、妇联等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未检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积极争取群团组织、学校、社区等方面对未检工作的支持,推动建立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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