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场检查中发现,高铁西站施工现场抑尘工作不到位,存在施工现场未围蔽、砂土未覆盖、主要施工道路未硬底化、洗车槽未实际使用等问题。曾华生副检察长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严格把好整改关,督促施工方按照《梅县区大气污染防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书面整改计划报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后予以一一落实,并持续跟进监督,保证工程施工现场实现“六个100%”。施工方现场负责人表示,将立即采取措施,严格按照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指定整改负责人,保证整改到位。
后续,我院将立足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与区环保局继续联合开展整治城区扬尘污染维护环境公益专项行动,以“检察+环保”的新型模式,共同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我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