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以来,我院各支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党日活动,党组书记、检察长梁振悦等全体院领导参加了所在支部的学习讨论,交流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心得体会。
11月8日下午,第二党支部党员在曾华生副检察长的带领下,深入挂点扶贫村南口镇石陂村开展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题的党日活动。会上,我院第二党支部书记向参会党员干部宣传讲解了党的十九大主要精神,并带领大家重温了十九大报告中关于三农工作的主要内容。石陂村支部书记简要介绍了石陂村的具体情况及党员队伍现状,该村党员干部结合石陂村实际畅谈如何加快乡村振兴计划,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我院参会的党员干警也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就如何更好服务农村工作、维护农村稳定谈了各自的看法。 会后,部分党员干警还深入困难党员家中,与困难党员谈心座谈,了解生产生活情况,鼓励他们坚定生活信心,永远跟党走、听党话。
11月9日下午,我院第一党支部召开专题学习会,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组书记、检察长梁振悦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第一党支部专题学习会,交流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体会。会上,支部书记组织党员干警再次深学原文、深悟原理,原原本本学习了十九大报告第十三部分关于从严治党的内容,并结合自身理解进行了解读,强调要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做到政治学习和业务工作两手都要抓,勇于担当,忠诚履职。随后,党员干警结合各自的工作岗位,展开热烈讨论,分享学习心得。梁振悦检察长在会上交流了个人学习体会,并强调,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检察干警要“讲政治”,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履职;检察工作要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来开展,聚焦做实监督主责主业,通过实实在在的举措,主动适应新形势新挑战。
11月10日下午我院第四党支部在扶贵村委联合该村委支部学习讨论十九大报告。 我院第四党支部书记胡伟君首先带领参会人员原原本本学习了十九大报告的第三部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让大家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涵的“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接着,两个支部的党员干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谈了对十九大报告的体会、认识,并就下来如何在农村工作、检察工作中贯彻十九大精神谈了自己的设想、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