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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献、互助、友爱、进步——我院举行志愿者服务队授旗仪式
发布时间:2017-07-13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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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区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而努力奋斗之际,为进一步弘扬志愿服务精神,营造传递友爱、共襄善举、守望相助的良好社会风气, 7月6日上午,我院举行了志愿者服务队授旗仪式。授旗仪式由梁振悦检察长主持,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永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郑可超,团区委书记魏南辉应邀出席,本院全体干警参加了活动。
 
   授旗仪式上,魏南辉书记向我院志愿者服务队授旗,我院志愿者服务队队长向4支分队授旗。魏南辉书记在致辞中向我院加入志愿者服务大家庭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向关心和支持志愿者工作的领导、同志们致以了衷心的感谢,并表示团区委将进一步加强与我院志愿者服务队沟通联系,在青年志愿服务、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等更大范围、更广泛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共同促进我区文明城市建设。
   李永平副检察长代表市检察院对我院志愿者服务队的成立表示了祝贺。他强调,助人为乐、扶贫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一个检察人员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就如何做好志愿服务工作,他提出了三点意见:一要牢记宗旨,积极奉献。要始终牢记“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宗旨,努力把完善自我、奉献社会作为奋斗目标,勇于付出,不图回报。要立足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需求,富有成效的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为民宗旨,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二要坚持不懈,不断传承。要用真诚的服务、过硬的素质、饱满的热情参与到志愿服务活动中,带动身边更多的人加入志愿者队伍,将志愿者精神不断升华,持续浓厚互帮互助、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三要严于律己,不负众望。要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展现新时期检察人员的良好风采,切实把志愿服务活动当成对自己的一种锻炼,在服务中体验快乐,在奉献中收获成功,在历练中不断成长。努力把志愿者服务队打造成为一支弘扬社会正气、彰显检察风采的生力军。
    最后,梁振悦检察长对我院志愿者服务队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志愿者活动的意义和重要性;二是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活动;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志愿者活动的影响力,为推动梅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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